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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氨含量的测定
5.7.1方法提要
在选定的工作条件下,使样品汽化后经色谱柱分离,用热导检测器检测,采用外标法定量。
5.7.2 试剂
5.7.2.1 氨水:已知质量分数。
5.7.2.2 载气:体积分数不低于99.99%,使用前经脱水、脱氧、除有机物等净化处理。
5.7.3 仪器
5.7.3.1 气相色谱仪:配有热导检测器,整机灵敏度和稳定性应符合GB/T9722-2006中的有关规定。
5.7.3.2 色谱数据处理机或色谱工作站。
5.7.3.3 进样器:自动进样器或微量注射器,5uL或10uL。
5.7.4 色谱分析条件
本标准推荐的色谱柱和典型色谱操作条件见表2。典型色谱图见图A.1,相对保留值见表A.1。
其他能达到同等分离程度的色谱柱和色谱操作条件均可使用。
表2 氨含量测定色谱柱及典型色谱操作条件
5.7.5 分析步骤
5.7.5.1 氨标准样品溶液的配制
在各标样瓶中分别称取100g水,称取适量氨水加入其中,以上称量均精确至0.0002g,配制成与样品氨质量分数相近的氨标准样品溶液。氨标准样品溶液保存在冰箱中备用。
5.7.5.2 测定
启动气相色谱仪,按表2所列色谱操作条件或其他合适的条件调试仪器,基线稳定后在同样条件下对样品和氨标准样品溶液进行色谱分析。用色谱数据处理机或色谱工作站计算结果。
5.7.6 结果计算
氨的质量分数w5,数值以%表示,按式(3)计算:
式中:
As—氨标准样品溶液中的氨峰面积;
A—试料中的氨峰面积;
cs—氨标准样品溶液氨质量分数的准确数值,%。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2%。
文章来源:《化学工业标准汇编有机化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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