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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注射剂安全性检查(三)

发布时间:2020-09-17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648

4. 实验动物

(1) 健康无伤、体重1.7kg以上、同一来源、同一品系家兔,雌兔应无孕,1兔1笼,标兔号。

(2) 新兔预选

1) 新兔经饲养7日后,进行预测体温,测温的条件与热原检查要求相同。

2) 测量体温时,测温仪探头或肛门计插入肛门的深度各兔应相同约6cm,测温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3) 每隔30分钟测温1次,共8次。

4) 8次体温均在38.0~39.6℃(一般多选用38.0~39.4℃)的范围内,且最高最低体温差数不超过0.4℃(以不超过0.35℃为佳)的家兔,可供3周内实验用。

5) 录选新兔编号、登记入兔史记录卡,未被录选家兔,可饲养7日再预测体温1次,如仍不符合要求则淘汰。

(3) 家兔的重复使用

1) 供试品判定为符合规定的家兔,至少应休息2日,方可供下一次实验用。

2) 供试品判定为需重复实验的家兔,应暂作休息处理,如重复合格,升温≥0.6℃的家兔,应重新测温挑选。

3) 供试品判定为不符合规定的家兔,不再使用。

4) 每一家兔的使用次数,建议最多为10次,体重逐渐减轻的家兔,不再使用。

5) 对用于血液制品、抗毒素和其他同一抗原性供试品检测的家兔可在5天内重复使用1次。

(4) 复试用家兔:挑选体重在2.0~2.4kg、正常体温在38.8~39.2℃、使用过2~3次的家兔进行实验。

5. 试验前的准备

(1) 测温仪或肛门温度计:每3~6个月校验一次,不符合要求者不能使用。

(2) 用具的除热原:清洗干净的玻璃器皿、注射器、针头、直镊等放入金属制容器内,密闭,置电热干燥箱中经250℃ 30分钟或其他适宜方法加热除热原。去除热原未曾开启的密闭容器内用具,可供一周内使用。

(3) 家兔在试验前至少1小时开始停止给食并置于宽松适宜的家兔固定盒中,试验中应防止动物骚动并注意避免噪声干扰。

(4) 实验室的温度

1) 实验室的温度应在17~25℃范围内。

2) 实验室与饲养室的温度相差不得大于3℃。

3) 试验全过程中,室温变化不得大于3℃。

6. 检查法

(1) 选符合规定的家兔,停止给饲料和水,称重后置于家兔固定盒内至少1小时。

(2) 每隔30分钟测量家兔体温1次,一般测量2次,两次体温之差不得超过0.2℃,以此两次体温的平均值作为该兔的正常体温。

(3) 当日使用的家兔,正常体温应在38.0~39.6℃范围内,且各兔间相差不得超过1℃。

(4) 每个供试样品用家兔3只,在测定正常体温后15分钟内给药。

1) 供试品的剂量,应按各该药项下的规定注射,未规定剂量的药品,可根据该药的药理性质,在不影响家兔正常生理的前提下,按体重计算(人60kg计),用临床一次剂量的3~10倍。

2) 供试品注射的体积,按家兔体重每kg不小于1ml,不大于10ml。体积在6~10ml/kg的溶液应在预热至约38℃后注射。

3) 供试品配制完毕后,应在30分钟内注射于家兔体内。

4) 注射前,先用76%乙醇棉球轻擦耳静脉的注射部位,从耳尖端静脉进针,如进针不利,应顺序向前进行。

5) 注射完毕,拔出针头时,按住针孔数秒,止血。

6) 需缓慢注射的药物,注射时间(除另有规定外)一般每兔不超过6分钟。

(5) 给药后每隔30分钟测量体温1次,共6次。

(6) 温差计算

1) 注射药液后,以6次测得体温中最高的一次减去正常体温,为该兔体温的升高温度,如6次体温均低于正常体温,则体温升高值以“0”计。

2) 6次体温中最低的1次,减去正常体温,即为降温值。

7. 结果判定

(1) 判定复试初试3只家兔中仅有1只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或3只家兔升温均低于0.6℃但升温的总和达1.3℃或1.3℃以上,应另取5只家兔复试。

(2) 判定合格

1) 初试3只家兔中,体温升高均低于0.6℃,并且3只家兔升温的总和低于1.3℃,可判定为符合规定:

2) 复试5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的家兔数不超过1只,并且初复试合并,8只家兔的升温总和为3.5℃或低于3.5℃,可判定为符合规定。

(3) 判定不合格

1) 初试3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的家兔数有2只或3只,可判定为不符合规定。

2) 复试的5只家兔中,体温升高0.6℃或0.6℃以上的家兔超过1只,可判定为不符合规定。

3) 初复试合并8只家兔的体温升高总和超过3.5℃,可判定为不符合规定。

 

 

文章来源:《实用中药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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