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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PH的测定和调整
用PH计测pH,必要时在灭菌前进行调整,除特殊说明外,培养基灭菌后冷却至25℃时,PH应在标准pH±0.2范围内。一般使用浓度约为40g/L(约1mol/L)的氢氧化钠溶液或浓度约为36.5g/L(约1mol/L)的盐酸溶液调整培养基的pH。如需灭菌后进行调整,则使用灭菌或除菌的溶液。
3.3.5 分装
将配好的培养基分装到适当的容器中,容器的体积应比培养基体积最少大20%。
3.3.6 灭菌
3.3.6.1 一般要求
培养基应采用湿热灭菌法(3.3.6.2)或过滤除菌法(见3.3.6.3)。
某些培养基不能或不需要高压灭菌,可采用煮沸灭菌,如SC肉汤等特定的培养基中含有对光和热敏感的物质,煮沸后应迅速冷却,避光保存;有些试剂则不需灭菌,可直接使用(参见相关标准或供应商使用说明)。
3.3.6.2 湿热灭菌
湿热灭菌在高压锅或培养基制备器中进行,高压灭菌一般采用121℃±3℃灭菌15min,具体培养基按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标准中的规定进行灭菌。培养基体积不应超过1000mL,否则灭菌时可能会造成过度加热。所有的操作应按照标准或使用说明的规定进行。
灭菌效果的控制是关键问题。加热后采用适当的方式冷却,以防加热过度。这对于大容量和敏感培养基十分重要,例如含有煌绿的培养基。
3.3.6.3 过滤除菌
过滤除菌可在真空或加压的条件下进行。使用孔径为0.2um的无菌设备和滤膜。消毒过滤设备的各个部分或使用预先消毒的设备。一些滤膜上附着有蛋白质或其他物质(如抗生素),为了达到有效过滤,应事先将滤膜用无菌水润湿。
3.3.6.4 检查
应对经湿热灭菌或过滤除菌的培养基进行捡查,尤其要对pH、色泽、灭菌效果和均匀度等指标进行检查。
3.3.7 添加成分的制备
制备含有有毒物质的添加成分(尤其是抗生素)时应小心操作(必要时在通风柜中操作),避免因粉尘的扩散造成实验人员过敏或发生其他不良反应:制备溶液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操作。
不要使用过期的添加剂;抗生素工作溶液应现用现配;批量配制的抗生素溶液可分装后冷冻贮存,但解冻后的贮存溶液不能再次冷冻;厂商应提供冷冻对抗生素活性影响的有关资料,也可由使用者自行测定。
3.4 培养基的使用
3.4.1 琼脂培养基的融化
将培养基放到沸水浴中或采用有相同效果的方法(如高压锅中的层流蒸汽)使之融化。经过高压的培养基应尽量减少重新加热时间,融化后避免过度加热。融化后应短暂置于室温中(如2min)以避免玻璃瓶破碎。
融化后的培养基放入47℃~50℃的恒温水浴锅中冷却保温(可根据实际培养基凝固温度适当提高水浴锅温度),直至使用,培养基达到47℃~50℃的时间与培养基的品种、体积、数量有关。融化后的培养基应尽快使用,放置时间一般不应超过4h。未用完的培养基不能重新凝固留待下次使用。敏感的培养基尤应注意,融化后保温时间应尽量缩短,如有特定要求可参考指定的标准。
倾注到样品中的培养基温度应控制在45℃左右。
3.4.2 培养基的脱氧
必要时,将培养基在使用前放到沸水浴或蒸汽浴中加热15min;加热时松开容器的盖子;加热后盖紧,并迅速冷却至使用温度(如FT培养基)。
文章来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汇编检验方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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