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5 荔枝的检疫
按6.4.1和6.4.2确定的抽样方法和数量抽检货物。打开货物包装,取出货物放于白瓷盘上逐一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有无病斑、虫孔、活虫、霉变、腐烂、杂质、昆虫残体等,对有虫蛀、虫孔及带有其他可疑症状的样品用刀剖开检查,收集有可疑症状样品。
6.6 运输工具检疫
对装载出境的运输工具如集装箱等进行现场检疫,查看箱体内外、上下四壁、缝隙边角、铺垫等害虫易潜伏藏身的地方有无害虫、蜕皮壳、杂草(籽)、泥土等。
6.7 木质包装或木质托盘检验检疫
如出口荔枝需要木质包装的,应对木质包装进行检验检疫,查验木质包装或木托盘的除害处理标识,查验是否有病虫害污染和食品安全隐患。
6.8 待检样品的保存
6.8.1 品质分析用的待检样品必须放于保温箱内口新鲜荔枝和保鲜荔技的封存备查样品放于3℃~5℃的冷藏柜内保存,保存期新鲜荔枝为5d,保鲜荔枝为14 d。速冻荔枝放于-18℃以下的低温状态保存,保存期为4个月。
6.8.2 现场检疫发现的有害生物及可疑症状样品.注明编号、品名、数量、产地、取样地点、取样人、取样日期等信息,送实验室作进一步检验。
6.9 温度检验
6.9.1 库房温度检验
按相关要求,对保鲜荔枝和速冻荔枝所使用的库房进行温度检验。
6.9.2 荔枝中心温度检验
打开包装,将温度计插入待测箱中间10 cm以下,温度计测温探头插入荔枝果肉内,待温度稳定后记录读数。
6.10 质量检验
6.10.1 对新鲜荔枝使用直接称量法,净重按式(1)计算:
W=W1-W2 ······(1)
式中:
W—一样品净重,单位为千克(kg) ;
W1—样品毛重,单位为千克(kg) ;
W2—样品皮重,单位为千克(kg)。
6.10.2 对保鲜荔枝和速冻荔枝,按SN/T 0626执行。
6.11 现场感官检验
6.11.1 杂质检验
现场查验,检查果实表面是否洁净,是否有泥土或不洁物污染,检查果实是否带有荔枝本身的废弃部分及外来物质。
6.11.2 品种检验
现场查验,检查果实品种是否具有本品种固有的色泽、形状,检查果实成熟度、异品种百分率,做好记录并检验该品种是否符合规定。
7 实验室检验检疫
7.1 病害检验
对可疑症状样品进行详细的症状检查,观察有无典型病害症状,然后再进行病菌组织切片检验,尚不能确定的可进行组织分离培养鉴定。
7.2 害虫检验
对现场检疫发现的害虫置于解剖镜或显微镜下检验鉴定,对难以直接鉴定的幼虫、虫卵、蛹,应进行饲养,需要时可连同样
一并置于害虫饲养箱中进行饲养,成虫后进行检验鉴定。
7.3 杂草检疫
对现场检疫中发现的杂草(籽)置于解剖镜或显微镜下,根据相关鉴定方法进行检验鉴定。
7.4 实验室感官检验
7.4.1 风味检验
品尝其风味及口感是否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风味、滋味,有无异味,是否符合附录A的规定。
7.4.2 规格检验
将1000g混合样品倒入白色搪瓷盘中,检查果实个数、均匀度,是否符合附录B的规定。
7.4.3 缺陷检验
结合规格检验,将1000 g混合样品倒入白色搪瓷盘中,分别挑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果,以个数计,并正确记录,按式(2)计算产品缺陷率,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式中:
X—缺陷产品的百分率,%;
m1—一缺陷产品数量,单位为个;
m—检验样品果实总数,单位为个。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食品检验规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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