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 检验检疫准备
5.1 单证审核
仔细审核货物有关单证,了解产地疫情和进境国家或地区的植物检疫要求,明确检疫条款,拟定检验检疫方案。
5.2 检验检疫工具
5.2.1 现场检验检疫工具
剪子、镊子、10倍放大镜、指形管、不锈钢刀、白瓷盘、毛刷、取样袋、样品标签及相关记录单等。
5.2.2 实验室检验检疫器具
5.2.2.1 天平:感量0.1g,0.01g。
5.2.2.2 台秤:感量0.1kg(最大称量值在被称物质量的5倍之内)。
5.2.2.3 温度计:量程±50℃,分度0.5℃,一般采用金属探头温度计。
5.2.2.4 白瓷盘、镊子、捣碎机等。
5.3 检验检疫场所
要求场地清洁、光线充足,避免强光直射,具备一定防虫条件,无异味干扰。
6现场检验检疫及抽样
6. 1核查货物情况
核查货物堆放货位、批号、唛头标记、件数、质量,以及生产加工单位、原料来源地等情况,并进行现场记录。
6.2 存放场所检疫
检查货物堆放场所的四周墙角、地面,及覆盖货物用的篷布、铺垫物等,检查是否有害虫污染痕迹或有活害虫发生。
6.3 包装物检验检疫
6.3.1 外包装检验
检查全批货物的外包装,观察包装外观是否坚固、完整、清洁、卫生、有无污染和异味,是否适合运输要求,封口是否牢固。
6.3.2 内包装检验
开箱检验箱内塑料袋是否破口或封口是否牢固、良好、彩印是否清晰、颜料是否脱落,以至可能污染商品等。
6.3.3 包装标志检验
检验内外包装,包装袋上品名、唛头标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是否与内容物相符,书写是否正确清晰。
6.3.4 其他
检查货物内外包装和铺垫物,是否有害虫、霉变和其他检疫物。对发现的病、虫、杂草(籽)等需做初步鉴定,必要时送实验室进一步鉴定。
6.4 抽样
6.4.1 抽样方法
从堆剁的上、中、下不同部位随机抽取货物和样品。
6.4.2 抽样比例
按报验单所列品种、规格、箱数、质量、唛头与实际货物核对相符后,按下列比例进行抽样:
—10件以下全部抽查;
—11件~100件抽查10件;
—101件~1 000件,每增加100件,抽查件数增加1件;
—1 001件以上,每增加500件,抽查件数增加1件。
同一批的荔枝应具有相同产地、品种、等级、标记、包装和相同的生产包装日期。如进境国家或地区对抽样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要求的比例进行抽查。
6.4.3 抽样量
用洁净的不锈钢手铲进行随机抽样,每件货物抽取约1 000 g,每批至少取样3 000 g以上。将抽取样品缩分后取不少于3000g,分出约1 500 g用于检验,约1 500 g用于留样,分别装入洁净的聚乙烯塑料袋中,并在袋外标明品名、批次、规格、抽样日期和抽样人。
相关链接:出口荔枝检验检疫规程(一)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食品检验规程上》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
温馨提示:
1.手机直接输入,座机前请加区号 如18601949136,010-58103629
2.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电话号码,立即回电,请注意接听
3.因为您是被叫方,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
登录后才可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