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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检验方法(一)

发布时间:2019-05-26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37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猪肉中十种磺胺残留量的检验。

2 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以不超过2500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 抽样数量

2.3 抽样方法

按2.2规定的抽样件数随机抽取,逐件开启。每件至少取一袋作为原始样品。原始样品总量不少于2 kg,放入清洁容器内,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实验室。

2.4 试样制备

从每袋原始样品中取出部分代表性样品,将可食部分放入高速组织捣碎机中捣碎,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出不少于500 g,装入清洁的容器内,加封后,标明标记。

2.5 试样保存

样品应于-18℃冷冻保存。

注:在抽样及制样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3 测定方法

3.1 方法提要

肉中十种磺胺的残留量用乙腈-氯仿混合溶剂提取,用具紫外检测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外标法定量。

3.2 试剂和材料

3.2.1 乙腈:分析纯;

3.2.2 氯仿:分析纯。

3.2.3 正已烷:分析纯。

3.2.4 无水硫酸钠:分析纯。

3.2.5 乙腈-氯仿混合溶剂(10+1)。

3.2.6 乙腈-氯仿混合溶剂(1+2)。

3.2.7 硫酸钠溶液:10%水溶液(m/V)。

3.2.8 硫酸钠溶液:2%水溶液(m/V)。

3.2.9 流动相:乙腈-乙酸-水(18+1+81)。

3.2.10 标准品:纯度≥99%。

a.磺胺;

b.磺胺嘧啶

c.磺胺吡啶

d.磺胺噻唑

e.磺胺甲嘧啶

f.磺胺甲嘧啶

g.磺胺二甲嘧啶;

h.磺胺氯哒嗪

i.磺胺甲基异噁唑

J.磺胺二甲异噁唑

3.2.11 标准溶液

3.2.11.1 标准储备液:准确称取10种磺胺标准品各10. 0 mg,分别入各自的100 mL容量瓶,用乙腈溶解,并用乙腈稀释定容,混匀。即得10种磺胺标准储备液。何种磺胺标准品的浓度为100 ug/mL。

3.2.11.2 混合标准中间液:分取10种磺胺标准储备液各2.5mL,入100 mL容量瓶,用流动相稀释定容,即得混合标准溶液。该混合标准溶液含每种磺胺2.5ug/mL。

3.2.11.3 混合标准工作液:分取20,50,100,200uL、混合标准中间液,分别用流动相稀释定容至1 mL,即得混合标准工作液。该混合标准工作液含每种磺胺分别为0.05,0.125,0.25,0.50ug/mL。该工作液当日新配。

3.3 仪器和设备

3.3.1 液相色谱仪并配有紫外检测器。

3.3.2 多功能电搅机或相当的仪器。

3.3.3 涡流混匀器。

3.3.4 超声波发生器。

3.3.5 离心机。

3.3.6 离心管:15 mL。

3.3.7 高速台式离心机。

3.3.8 气流加热快速浓缩装置。

3.3.9 微量可调移液管。

3.3.10 尖嘴吸液管。

相关链接:出口肉中丙硫咪喹残留量检验方法(三)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无机元素和放射元素及其他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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