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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质是指江、河、湖、库、海等水体底部表层沉积物质。它是矿物、岩石、土壤的自然侵蚀和污水排出物沉积及生物活动、物质之间物理、化学反应等过程的产物。底质能记录给定水环境的污染历史和现状,底质的性质对水质、水生生物有着明显的影响,是天然水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的重要标志。
底质采样方法见本章第四节“水样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一、底质样品的制备
底质样品送实验室后,应尽快处理和分析,如放置时间较长,应放于20~一40℃冷冻柜中保存。
底质中含有大量水分,必须用适当的方法除去,不可直接在日光下曝晒或高温烘干。待测组分较稳定的样品宜在阴凉、通风处自然风干;待测组分易挥发或易发生变化的样品可离心分离;测定对光、热、空气不稳定组分的样品宜用真空冷冻干燥;油类等有机污染物样品可用无水硫酸钠脱水。
将干燥后的样品平铺于硬质白纸板上,用玻璃棒等压散(勿破坏自然粒径)。剔除杂物,过20目筛。用四分法缩分样品(参见第五章第二节“土壤样品的采集和制备”)。用玛瑙研钵研磨至全部通过80~200目筛,装入棕色广口瓶中备用。侣洲定汞、砷等易挥发元素及低价铁、硫化物等时,不能用碎样机粉碎,且仅通过80目筛。
对于用管式泥芯采样器采集的柱状样品,尽量不要使分层状态破坏,经干燥后,用不锈钢小刀刮去样柱表层,然后按上述表层底质方法处理。如欲了解各沉积阶段污染物的成分和含量变化,可沿横断面截取不同部位样品分别处理和测定。
底质样品分解制备测定试液可视监测目的和所测项目分别采用全量分解(硝酸一氢氟酸高氯酸或王水一氢氟酸一高氯酸)、硝酸分解、水浸取和有机溶剂提取法。全量分解测定底质中全量重金属;消化分解可测定由于水解或悬浮物吸附而沉淀的重金属;水浸液可了解底质二次污染水质的情况;有机溶剂提取主要测定有机污染物组分的底质样品。
二、底质样品的测定
底质污染物的测定应根据监测目的和水体污染来源而定。一般测定重金属污染物、砷化物、硫化物、有机氯农药等污染组分及有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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