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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石油类的测定

发布时间:2016-02-29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1883

水中石油类是环境水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石油类物质是指原油和石油制品的总称,其品种繁多、复杂,是各种烃类的混合物。石油中的烃类主要包括链烷烃、环烷烃芳香烃烯烃四类。石油类物质可以溶解态、乳化态和分散态存在于各种水体中。石油污染主要来自于废油和含油废水的排放、石油运输泄漏。石油污染贯穿石油生命的全过程,包括石油的开采、运输、炼制和使用。

2008年,石油类物质被列入中国危险废弃物名录,并在48种危险物质中排列第八位。在环境监测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是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所要求的必测项目,是水体环境质量标准24项基本项目中的重要一项。水中油类在进行降解的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水中溶解氧,浮油更影响水和空气中的氧交换,造成水体缺氧和水体恶化。导致水体出现严重的缺氧现象,水体不断恶化。石油中不同的馏分会对人类和动植物产生不同影响。低沸点的烃通常会伸入动植物体内,干扰动植物正常的生理机能;而高沸点的烃则易于在植物表面形成一层薄膜,影响植物的蒸腾、呼吸和光合作用。与含量较多的烷烃类相比,石油
中的芳香烃含量很少,但毒性要大得多,特别是多环芳烃中有些组分具有致癌性。

常用的测定水中石油类的国家标准方法为红外分光光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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