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普天同创计量有限公司

  • 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认可证书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中国计量测试学会合作单位
  • 普天同创计量证书
新闻
  • 产品
  • 仪器
  • 新闻
  • 规程
  • 帖子
  • 课堂
金属混标查询

在线客服

工业用冰乙酸(八)

发布时间:2021-02-05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764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1.1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和表1中的色度、乙酸含量、水分、甲酸含量、乙醛含量、铁含量和还原高锰酸钾物质,应逐批进行检验。

5.1.2 型式检验项目为外观和表1中的所有项目,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更新关键生产工艺;

b)主要原料有变化;

c)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e)合同规定。

5.2 工业用冰乙酸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和厂址、产品名称、产品等级、生产口期或批号、净含量和本标准编号等。

5.3 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连续生产的实际批为一批,但若干个生产批构成一个检验批的时间通常不超过1天。

5.4 工业用冰乙酸的采样按GB/T3723、GB/T6678-2003和GB/T6680-2003的规定进行。所采试样总量不得少于2L,将样品混合均匀后分别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1L试剂瓶中,贴上标签并注明: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一瓶供分析检验用,另一瓶保存备查。

5.5 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进行。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木标准要求时,桶装产品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进行检验,罐装产品应重新多点采样进行检验。重新检验的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工业用冰乙酸产品包装容器上应有清晰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称、厂址、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质量等级、净含量、本标准编号以及GB190中规定的“腐铁品”标志。

6.2 包装

工业用冰乙酸装于适合冰乙酸特性的不锈钢制、铝制或塑料桶等容器中。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

6.3 运输

工业用冰乙酸在运输及装卸时按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进行。

6.4 贮存

工业用冰乙酸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避免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不能与碱类一起贮存。

7 安全

7.1 危险警告

工业用冰乙酸是有刺激性臭味、腐蚀性很强的有机酸性液体。凝固点16.7℃,沸点118℃,闪点(闭杯)39℃,自燃点427℃,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20mg/m3,其燕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为4.0%~16.0%(体积分数)。吸入本品蒸气对鼻、喉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眼有强烈刺激作用.皮肤接触,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引起化学灼伤。

7.2 安全措施

7.2.1 应避免工业用冰乙酸与皮肤接触:如溅到皮肤或眼睛上,应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急速就医。

7.2.2 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7.2.3 工业用冰乙酸泄漏时,应迅速撤离危险区域,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满: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气,把泄漏物稀释成为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处理。

 

 

文章来源:《化学工业标准汇编有机化工方法》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评论

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立即登录
分享到微信
关闭
普天同创
请告知您的电话号码,我们将立即回电

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

温馨提示:

1.手机直接输入,座机前请加区号 如18601949136,010-58103629

2.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电话号码,立即回电,请注意接听

3.因为您是被叫方,通话对您免费,请放心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