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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白皮蒜头检验规程(一)

发布时间:2019-08-13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41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白皮蒜头的检验方法及结果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白皮蒜头的抽样、包装使用性能及标志检验、质量检验、品质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外观appearance

蒜头的形状、大小、皮色及匀整、洁净程度。

3.2 气味odour

蒜头的气味。

3.3 杂质foreign matters

3.3.1 一般杂质common foreign matters

蒜头成品以外的其他植物性物质。

3.3.2 有害杂质detrimental foreign matters

有毒有害及其他有碍安全卫生的物质(如人畜毛发、金属、砂石、玻璃、塑料、虫尸等)。

3.4 蒜头直径 garlic diameter

蒜头最大横断面的直径。

3.5 蒜梗长度length of stem

由蒜头的蒜瓣顶部起算的长度。

3.6 异色蒜other species garlic

蒜瓣皮层不呈白色的蒜头,如紫色蒜等。但局部外皮色素未充分吸收,稍呈红润的白皮蒜头不作异色蒜。

3.7 霉斑蒜mould-spot garlic

蒜衣或蒜底部发霉呈浅黑色及其他颜色,或在蒜柄上有明显菌丝,但未及蒜瓣肉质者。

3.8 变质蒜deteriorated garlic

3.8.1 霉变蒜moulded garlic

霉变已经发展到一个或多个蒜瓣肉质部分的蒜头。

3.8.2 虫蚀蒜worm-eaten garlic

一个或多个蒜瓣肉已被虫蚀的蒜头。

3.8.3 热损伤蒜(糖化蒜)heat-damaged garlic

因蒜肉损伤或高温、高湿引起蒜肉发黄、发绿变软的蒜头。

3.8.4 发芽蒜sprout garlic

一个或多个蒜瓣已萌出黄绿色叶芽,肉质变软的蒜头。

3.8.5 僵蒜shrunken garlic

不成熟蒜头失去水分后,一个或多个蒜瓣干瘪萎缩的蒜头。

3.9 缺陷蒜defective garlic

3.9.1 机械伤蒜mechanically damaged garlic

一个或多个蒜瓣有刀伤或擦伤,伤及肉质的蒜头。

3.9.2 乱瓣蒜irregular garlic

分瓣多而层次混乱,且蒜瓣大小明显不匀的蒜头。

3.9.3 独瓣蒜single garlic

不分瓣的蒜头。

3.9.4 豁蒜partly tom garlic

蒜衣脱落或蒜衣遭受虫蚀,蒜瓣部分或全部外露,但未伤及蒜肉的蒜头。

3.9.5 散瓣蒜broken and tom garlic

缺瓣蒜头及散落蒜瓣。

4 抽样

4.1 检验批

以不超过4000件(箱)为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

4.2 抽样条件

抽样应在通风、光线良好的室内仓库进行。

4.3 抽样器具

分样用的无毒塑料布膜,盛样用的无毒塑料袋。

4.4 抽样数量

式中:S—抽样件(箱)数;

N—全批总件(箱)数。

4.5 抽样方法和数量

4.5.1 从每批商品的堆垛上、中、下部位抽取样件,然后将样件打开,取抽得件数的10%,进行外观、气味、杂质及散瓣蒜检验,再按4.5.2规定的抽样量。

4.5.2 从其余90%的样件中每件随机抽取蒜头不少于50只或1 000 g,各件抽样量应基本一致,与4.5.1 已抽得的样品合并,全批抽样总量不得少于1 200只或24 kg,装入样品袋内。

4.6 样品制备与保存

4.6.1 样品制备:将已抽得的全批原始样品倒于分样台或分样用的塑料布上,充分混合,用四分法分取两份600只或12 kg样品,一份供检验,一份备查。备查样品,袋外注明品名、等级、输往国别、抽样人姓名和抽样日期、报验号等。

4.6.2 样品保存:抽得的存查样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样品间内,保存期一个月。

相关链接:进出口板栗检验规程(二)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食品检验规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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