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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标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29 16:32 作者:普天同创 阅读量:939

近日,为建立我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监测等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形成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自然保护地是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是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的基础。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格局、生物多样性、环境质量、人类活动、自然条件与灾害等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为自然保护地成效评估、监管等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和科学依据,对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技术规范》作为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的重要配套,其制定和实施是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和推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的有效手段。

《技术规范》规定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技术要求和方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调查与观测,其他级别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可以参照该标准执行。

该标准内容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调查与观测指标、调查与观测方法、质量控制和附录8个部分。在生态环境本底调查的基础上,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制度。依据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体系,开展定期或实时调查与观测,为实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管提供基础的数据支撑。

据了解,《技术规范》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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