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采样准备
(1)气态重金属采样系统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等规范的要求。废气中重金属监测参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等规范要求。
(2)滤膜处理按照所选标准分析方法中规定进行,同时对气体状态参数的测量设备进行必要校正。
2.样品采集与保存
(1)样品采集
环境空气重金属监测点位布设原则、采样频次及时间等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 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污染源监测点位布设原则、采样频次及时间等参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等规范以及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执行。
环境空气重金属监测采样前应确认采样滤膜无针孔和破损,滤膜毛面向上。样品采集避免接触金属镊子,采样结束后滤膜带回实验室平衡24 h。若不能立即称重,滤膜应在4℃冷藏保存。
污染源颗粒物采样应按照等速采样原则进行。滤筒在安放和取出采样管时,不得使用金属镊子和直接用手接触,取出滤筒轻轻敲打前弯管并用毛刷将附在管内的尘粒刷入滤筒中,将滤筒上口内折封好,放入专用容器中保存,在运送过程中不得倒置。
(2)空白样品采集
现场采样时将空白滤膜带至现场,作为全过程空白样。
(3)采样记录、样品检查及运输
现场及时填写采样记录相关信息并进行样品检查,样品采集后立即送回实验室。样品保存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执行。
3.实验室分析
(1)实验准备
分析人员严格按所选环境空气和废气重金属分析方法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做好分析原始记录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
(2)现场空白
为扣除样品运送、保存、试剂、实验室用水、计量分析仪器等影响,分析样品时应同时测定现场空白,建议现场全过程空白样每批不少于2个,如遇空白值不稳定可加量测定。
(3)精密度控制
采用平行样来控制分析的精密度,具体要求详见《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中相关内容。
(4)准确度控制
在对每批次样品进行分析时,若标准样品测试结果超出保证值范围,或自配标准溶液分析结果相对误差超出10%,应查找原因,予以纠正。具体要求详见《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中相关内容。
(5)标准曲线控制
按照各方法的技术规范要求,保证足够标准系列点数,选择好合适显色温度和时间,做好浓度与吸光度标准曲线回归方程。
(6)滤筒(膜)称量
滤筒(膜)的称量应在恒温恒湿的天平室中进行,保持采样前和采样后称量条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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