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普天同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监测目的
为改善中俄两国跨界水体的水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俄罗斯联邦自然资源部“关于中俄两国跨界水体水质联合监测的谅解备忘录”,在中俄界河已开展的监测工作基础上,本着“友好、合作、公开”的原则,制定本中俄跨界水体黑龙江、乌苏里江、额尔古纳河、绥芬河和兴凯湖水质联合监测计划。
(二)监测内容
1.监测断面
中俄跨界地表水体联合监测断面见表1.5,每个断面进行水质样品采集和分析。
表1.5地表水联合监测断面
2.监测项目
(l)水质监测
水质联合监测项目共40项,详见表1.6。
分析方法尽可能采用国际标准分析方法。
表1.6水质联合监测项目
注:表中带*的项目只对名山、同江东港、乌苏镇三个断面的水样进行分析。
(2)底泥监测
底泥联合监测的点位5个,监侧项目5项,详见表1.7和表1.8。
如果在采水断面周围无法采到底泥样品,则取消此项监测。
表1.7底泥采样点位
表1.8底泥联合监测项目
3.监测频次
表1.9监测频次一览
4.联合监测组织方式
冰封期的监测,中俄双方在指定断面会合共同在冰上采样;其他时段的监测,双方监测人员共同上船联合采样,中俄双方分别将样品带回实验室分析。
监测用船按照年度由中俄双方轮流提供。流量测定由船只提供方负责,数据共享。
中俄双方采样人员在采样时涉及的边防、海关、检疫等问题分别由中俄双方政府协调解决。
(三)采样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1.地表水
每个断面按左、中、右3条垂线从距水面下0.5m处和距水底上0.5m处进行采样,共采集6个样品。除同江东港断面外,其他断面当水深小于5m时,上下层样品可以混合,其他水样不可混合。每个垂线的样品分三部分:
(1) 中方,按照中方的技术规范确定样品量;
(2)俄方,按照俄方的技术规范确定样品量;
(3)监督样:2L,双方各1L,并作铅封。样品保留20天。
2.底泥
在指定断面的左岸和右岸共采集2个底泥样品,分成两份。
(1)中方,按照中方的技术规范确定样品量;
(2)俄方,按照俄方的技术规范确定样品量。
水、底泥的取样记录按照中俄双方商定的格式,双方代表在采样表上签字。
为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双方专家在联合监测期间交换质控样品,双方按照各自的国家标准方法进行分析。双方交换各自国家的标准分析方法。共同采取质量控制措施以确保联合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四)数据交换
完成取样后的30天内交换分析结果。出现分歧应提交联合监测协调委员会协商解决,协商决定由双方委员会主席以通信方式通过,不另行召集会议。
(五)组织协调及相关事宜
2006年联合专家工作组制订并完成联合监测计划实施方案,提交联合协调委员会审查、批准。
2007年开展监测工作。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对分析结果进行总结,并根据需要修订联合监测实施方案。会议在双方国家轮流举行。
如对本联合监测计划的解释和使用发生分歧,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本联合监测计划于2006年5月31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分别以中文、俄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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