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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盛泽)浙(嘉兴)省界水质及水污染事故联合监测方案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盛泽和浙江嘉兴边界水污染纠纷协调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环办[2001]340号),为解决嘉兴和盛泽跨省界水污染纠纷问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浙江省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制订了联合监测方案。
(一)盛泽一嘉兴水域概况
浙江嘉兴市秀洲区王江径镇和江苏吴江市盛泽镇是一衣带水隔岸相望的毗邻城镇。两省边界区域内河道众多,水流方向大多为西北流向东南,主要河流有京杭大运河、青溪河(后市河)、谢家荡河和排径港河等,王江径镇处于整个水域的下游。
(二)水质监测计划
1.实施单位
浙江省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嘉兴市环境监测站、江苏苏州市环境监测站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监测断面
监测断面:断面名称见表1.10;
表1.10监测断面一览
3.监测项目
2号王江径断面执行太湖流域年度工作计划的规定。
其他断面:流量/流向、水位、水温、pH.溶解氧、色度、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硫化物及总磷。
4.采样方式与频次
采样方式:由嘉兴和苏州市站双方协商,轮流组织,共同采样,采样后分样。
监测频次:每月10日采样监测。遇节假日后延,由双方共同商定具体时间。
5.事故性监测
如果发生污染事故,嘉兴或苏州市站应立即向对方通报并协商联合监测。监测频次根据具体情况或监测结果由双方商定。
遇到如下情形应立即开展事故性监测:
(1)嘉兴或苏州市站接到省内主管部门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事故性监测通知;
(2)监测数据与上月相比异常偏高;
(3)发生了水产养殖污染损害事故。
6.监测方法及质量控制
监测方法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ZB1-1999)中规定的方法,无规定方法的监测项目采用《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中的方法。质量控制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的要求执行。
7.监测结果上报
常规监测结果在每月15日之前,以传真方式直接上报各自省环保局(厅)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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