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中农药和无机元素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Pesticides and Elements in Tea
茶叶中农药和无机元素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以天然茶叶为基体, 主要用于商检和进出口检验检疫、 食品加工、科研等单位同类基体样品相关成分分析测量中分析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与确认以及 分析过程的质量控制、技术仲裁等。
一、样品制备
选购天然乌龙茶叶为基体,清除杂质后,将物料粉碎、过筛,充分混匀,均匀性初检合格后用 洁净、带盖的棕色玻璃瓶分装,以铝塑复合袋进行真空封装。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茶叶中 11 种农药采用索氏提取法进行提取,凝胶排阻色谱联用固相萃取进行净化,气相色谱-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质谱联用法、气相色谱法两种方法定值,平均值为标准值。农药定值方法的准确 度通过 AMPM-P15 茶叶中农药残留亚太区域比对进行了验证。茶叶中无机元素铜、铅、镉、锌以同 位素稀释质谱法定值;其余元素采用多家实验室、多种方法联合定值,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为标准值, 在定值过程中通过测定西红柿叶标准物质(NIST 1573a)进行了方法确认和验证。Cu、Pb、Zn、P 和 Fe 与日本国家计量院(NMIJ)进行了比对验证,结果一致。该标准物质在制备和定值过程中通 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可溯源性。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不确定度评定中考虑了定值方法、使用的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 准值考虑了样品的含水量,以干重计。
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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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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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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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不确定度(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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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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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氯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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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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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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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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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杀螨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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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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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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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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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D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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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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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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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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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D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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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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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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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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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丹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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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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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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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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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中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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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丹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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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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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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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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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苯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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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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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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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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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元素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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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氰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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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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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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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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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氟氯氰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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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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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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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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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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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氰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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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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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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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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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戊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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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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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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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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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W1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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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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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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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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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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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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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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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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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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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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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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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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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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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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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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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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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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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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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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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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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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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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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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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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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d,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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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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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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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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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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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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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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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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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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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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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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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0-6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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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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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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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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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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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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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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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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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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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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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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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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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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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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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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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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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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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 |
0.026×10-6 |
0.003×10-6 |
a |
参考信息:钠:16×10-6; 氯:410×10-6;
*定值方法描述: A. 气相色谱-同位素稀释高分辨质谱法(GC-IDHRMS);B. 气相色谱-同位素稀释四级杆质谱法(GC-IDMS);C. 气相 色谱法(GC-ECD);a. 同位素稀释质谱法(IDMS);b.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c.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发射光谱法(ICP-OES);d. 原子吸收法(AAS);e. 离子色谱法(IC);f. 中子活化法(NAA)。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 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按随机取样原则,采用气相同位 素稀释质谱法对该茶叶标准物质中 11 种农药进行均匀性检验。采用 XRF、ICP-OES、ICP-MS 方法, 对茶叶样品中的无机元素进行了均匀性检验,检验结果:均匀性符合 F 检验规则。本标准物质农药 的最小取样量为 1g,无机元素的最小取样量为 0.2g。 按照先密后疏的原则,定期随机抽取样品进行稳定性考察,采用气相色谱-同位素稀释质谱法对 茶叶中 11 种农药进行了 22 月的稳定性检验,分别采用 ICP-OES、ICP-MS 方法对茶叶中的无机元素 进行了 25 个月的稳定性检验,证明样品是稳定的。
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贮存及使用
包装:50mL 棕色样品瓶,铝塑复合袋真空封装,每瓶 20g;保存条件:-20 ℃存放;运输条件: 夏季应加冰运输。
使用注意事项:开启样品瓶前,样品从-20℃取出后,需平衡至室温,再进行称量。样品需要单 独进行失水率的计算(失水率实验后的样品不得作为标准物质使用):称取一定量的样品在 70℃下 干燥 6小时,取出后放在有硅胶干燥剂的保干器中,冷却至室温,再次称量并计算失水率。
六、合作单位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北 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钢铁材料测试中心。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注:证书信息仅供参考,以产品附带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