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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新鲜蔬菜的分类、抽样、检验及重量鉴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新鲜的根茎菜类、叶菜类、花菜类、瓜果菜类、豆菜类蔬菜和新鲜食用菌类蔬菜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009.38-1996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8856-1988水果、蔬菜产品粗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T 8857-1988水果、蔬菜产品的总灰分及总灰分和水溶性灰分的碱度测定方法
GB/T 8858-1988水果、蔬菜产品中干物质和水分含量测定方法
GB/T 8868-1988蔬菜塑料周转箱
SN/T 0188-199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
3 分类
3.1 根茎菜类:以肥大的根或茎作为食用部分的新鲜蔬菜,如胡萝卜、窝笋、芋、洋葱等。
3.2 叶菜类:以叶片和叶柄作为食用部分的新鲜蔬菜。根据叶型的大小又可分为大型叶菜类(如结球甘蓝、结球白菜、大白菜等)、中型叶菜类(如油菜、菠菜、芥菜等)和小型叶菜类(如大葱、香葱、芹菜、芫荽等)三类。
3.3 花菜类:以肥嫩的花器作为食用部分的新鲜蔬菜,如金针菜、花椰菜、青花菜等。
3.4 瓜果菜类:以果实作为食用部分的新鲜蔬菜。根据瓜果型的大小又可分为大型瓜果菜类(如南瓜、冬瓜等)、中型瓜果菜类(如黄瓜、苦瓜、茄子等)和小型瓜果菜类(如辣椒、菱等)。
3.5 豆菜类:以豆荚或其种子作为食用部分的新鲜蔬菜,如菜豆、毛豆、豌豆、蚕豆等。
3.6 食用菌类:以子实体作为食用部分的新鲜的大型真菌类蔬菜,如蘑菇、金针菇、银耳、毛木耳等。
4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1 新鲜蔬菜
供食用部分已生育到具有商品价值,收获后经剔除不可食用部分和非本品物质等,未改变菜体的特征,仍有呼吸、代谢作用的蔬菜。
4.2 保鲜蔬菜
新鲜蔬菜经加工整理或包装后,贮藏在冷库中并以冷藏集装箱装运出口的蔬菜。
4.3 组织及形态
菜体所固有的外形紧实、匀整及手触的硬实感程度。
4.4 色泽
菜体在贮运过程所呈现的本品种新鲜、正常的颜色和光泽。
4.5 风味
菜体所固有的气味和正常滋味。
4.6 加工程度
菜体经挑拣、冲洗、修剪或其他方法处理,去除泥土、菜体非食用部分的良好程度。
4.7 同一品种
菜体的特征、形状、色泽及生长状态相似。
4.8 新鲜
菜体有光泽、硬实、脆嫩、不萎蔫。
4.9 成熟度
菜体生长发育至具有商品价值的程度。
4.10 洁净度
菜体外观有无泥土及其他外来物污染的程度。
4.11 等级
按菜体的大小、外观、质地结构、菜面缺陷等因素综合划分的不同级别。
4.12 规格
以菜体最大横断面直径或长度、重量等因素综合划分的不同组别。
4.13 杂质
4.13.1 恶性杂质
有碍于安全卫生的物质,如毛发、动物粪便、虫体、金属、玻璃碎块、泥土、砂石、塑料片及有毒植物体等。
4.13.2 一般杂质
除恶性杂质以外的一切非本品的物质。
相关链接:进出口油炸水果蔬菜脆片检验规程(二)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食品检验规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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