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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油炸花生仁检验规程(二)

发布时间:2019-08-08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586

6 检验

6.1 外观、色泽、气味检验

外观、色泽、气味检验除在取样现场进行外,还要在室内作进一步检验。

6.1.1 气味:打开盛样袋,嗅辨气味是否正常。

6.1.2 外观、色泽:将原始样品平摊于洁净的检验台上,在北向自然光线下,全面观察其外观、色泽是否正常。

6.2 品质检验流程图:按下图以四分法分取各项试样。

6.3 杂质检验

6.3.1 仪器及用具:天平(感量0.1g、0.01g)、大搪瓷盘、样品盘、小刀。

6.3.2 操作程序

将6.2流程图分取的试样在感量0.1g天平上称重,按4.4条定义检出各项杂质和坏粒(必要时切开或口感鉴定)。合并在感量0.01g天平上称重,依式(2)计算百分率。对于有害杂质,一般还需单独计算。

式中:A—试样内杂质(及坏粒)质量,g;

W—试样质量,g。

6.4 不完善粒检验

6.4.1 仪器及用具:同6.3.1。

6.4.2 操作程序

将6.3.2检出杂质后的试样按4.5定义检出各项不完善粒,对不能凭外观判断其损伤程度的仁粒,应剖开检视,确定归属,然后在感量0.01 g天平上分项称重,按式(3)计算不完善粒子项百分率:

式中:D—不完善粒子项质量,g;

W—试样质量,g。

不完善粒总量(%)=∑不完善粒子项(%)······(4)

6.4.3 不完善粒子项兼项的归属

在检验中,如不完善粒出现兼项,应首先归属有限量规定的项目,然后按下列顺序依次归属,只计一项,即:损伤粒、沾污粒、虫蛀粒、残留种皮粒、破碎粒、其他不完善粒。

6.5 异品种粒检验

6.5.1 仪器及用具:同6.3.1。

6.5.2 操作程序

将6.2流程图分取的试样在感量0.1g天平上称重,按4.6定义根据粒形等特点将混入大粒种花生仁中的小粒种花生仁,或混入小粒种花生仁中的大粒种花生仁拣出,在感量0.01g天平上称重,按式(5)计算百分率。

式中:V—异品种粒质量,g;

W—试样质量,g。

6.6 口味、口感检验

自6.3、6.4检验杂质、不完善粒后的试样中随机抽取20~30粒完好的仁粒逐一品尝,依4.2、4.3定义,评定其口味、口感是否正常。

6.7 过氧化值检验:按SN/T 0327.1检验。

6.8 黄曲霉毒素检验:按ZB X 10 074检验。

6.9 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检验:按SN 0142检验。

7 检验结果有效数字的规定

a.杂质:0.1%;

b.不完善粒总量;0.1%:

c.不完善粒子项:0.01%;

d.异品种粒:0.1%;

e.过氧化值:0.01(½毫摩尔数)/kg。

8 包装检验

在取样的同时,按照贸易合同的有关包装规定和保障运输安全的要求,检验以下各项:

8.1 包装物是否牢固,是否有破损、污染、水湿,封口是否牢固。

8.2 外包装是否洁净,内包装是否漏气。

8.3 标记是否清晰、正确。

9 存变样品的保管

将依据6.2品质检验流程图分取的存查样品放入塑料袋内,写明标记,抽气加脱氧剂,放入阴凉、避光、干燥的场所,至少保存三个月,或按合同规定保存至索赔期届满。

相关链接:出口油炸花生仁检验规程(一)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食品检验规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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