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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机实验安全注意事项
有机化学实验除了实验中经常使用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的药品以及易碎的玻璃仪器外,反应产生的副产物和性质尚不清楚的产物也存在较高的危险性。如果操作不当,有可能发生着火、爆炸、割伤、烧伤或中毒等事故。但是只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这些事故就可以不发生或少发生,即使发生事故,也能够及时得到妥善处理。因此,所有参与实验的人员都要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并在实验过程中随时保持警惕,对实验室内的异常现象(包括声音、气味等)要保持警觉,及时查明原因并正确处理。
实验室的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危,无论是刚进实验室的新同学,还是有多年经验的教师和技术人员,都要随时注意,麻痹不得。必须指出的是,对于安全性不确定的实验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不允许存在任何侥幸心里。对实验内容的无知以及实验过程中的急噪情绪往往会酿成实验事故,危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进入实验室要做好个人的防护,建议穿白色实验服,便于及时发现沾上的药品,更好的起到保护作用。实验进行时应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蒸馏、回流和加热用仪器,一定要和大气接通。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操作时应加置防护屏或戴防护眼镜、面罩和手套等。
熟悉消防器材如石棉布、沙箱、灭火器以及急救箱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2.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实验中如果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多数事故是可以预防的:
(1)实验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大多易燃,如乙醚、苯、乙醇、丙酮等,不能用烧杯等敞口容器盛装,更不能直接加热易燃液体,装有易燃有机溶剂的容器不得靠近火源,数量较多的易燃有机溶剂,应放在危险药品柜内。而蒸馏乙醚或二硫化碳时应采用水浴加热,并远离火源。
(2)易燃有机溶剂(特别是低沸点易燃溶剂)室温时具有较大的蒸气压,空气中混杂的易燃有机溶剂的蒸气达到某一极限时,遇有明火即发生燃烧爆炸;有机溶剂蒸气都比空气的比重大,会沿着桌面或地面飘移至较远处,或沉积在低洼处。因此,切勿将易燃溶剂倒入废液缸内,用过的溶剂要设法回收。倾倒易燃溶剂应远离火源,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蒸馏易燃溶剂(特别是低沸点易燃溶剂,如乙醚)时,整套装置切勿漏气,接收器支管应与橡皮管相连,使余气通往水槽或室外。
(3)使用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乙炔等时),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明火并应防止一切火星的发生,如由于敲击、电器的开关等所产生的火花,有些机械搅拌器的电刷也极易产生火花,应避免使用,禁止在此环境内使用移动电话。
(4)常压蒸馏操作时,蒸馏装置不能完全密闭。减压蒸馏时,要用圆底烧瓶或吸滤瓶作接收器,不可用锥形瓶,否则由于受力不均可能发生炸裂。回流或蒸馏液体时应放沸石或在搅拌下进行,以防溶液因过热暴沸而冲出。若在加热后发现未放沸石,则应停止加热,待稍冷后再放,否则在过热溶液中放入沸石会导致液体迅速沸腾,冲出瓶外而引起火灾。不要用火焰直接加热烧瓶,而应根据液体沸点高低使用石棉网、油浴或水浴。冷凝水要保持畅通,若冷凝管忘记通水,大量蒸气来不及冷凝而逸出,也易造成火灾。
(5)有些有机化合物遇氧化剂时会发生猛烈爆炸或燃烧,操作对应特别小心;存放试剂时,应将氯酸钾、过氧化物、浓硝酸等强氧化物和有机药品分开。金属钠、钾遇水容易起火爆炸,不能露置空气中,应保存在石蜡或煤油中;用过的残渣必须及时回收,或用乙醇处理。
(6)开启存有挥发性药品的瓶塞和安瓿时,必须注意瓶内所盛物品的性质,充分冷却,然后开启(开启安瓿时需要用布包裹);开启时瓶口须指向无人处,以免液体喷溅伤人。如遇瓶塞不易开启时,切不可用火加热或乱敲瓶塞。
(7)有些实验可能生成有危险性的化合物,操作时需特别小心。有些类型的化合物具有爆炸性,如叠氮化物、干燥的重氮盐、硝酸酯、多硝基化合物等,使用时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有些有机化合物如醚或共轭烯烃,久置后会生成易爆炸的过氧化合物,须特殊处理后才能应用。
(8)有毒试剂应根据其性质认真操作,妥善保管。实验室所用的剧毒物应由专人负责收发,并向使用者提出必须遵守的有关操作规程。实验后的有毒残渣必须妥善处理。在接触固体或液体有毒物时,必须戴橡皮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
(9)在反应过程中可能生成有毒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10)使用电器时,应防止人体与电器导电部分直接接触,不能用湿的手接触插头。为了防止触电,仪器装置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应连接地线。实验后应先切断电源,再将连接电源的插头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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