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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

发布时间:2015-04-07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410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将严重降低创新收益的预期,从而降低创新投入和先进技术引进。

中国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与培训中心副主任宋河发建议,要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能力,建议增加“建立内部技术转移机构,配备合理的人员队伍,加强投资能力建设”的内容。另外,要加强对职务成果的保护,规定“未经单位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职务科技成果擅自或者变相自行实施、转让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单位权益的保护,加大对虚假欺骗转化行为处罚力度,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应充分维护科技成果完成人的权益。”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地理与海洋学院院长高抒说,修订草案应明确:在法人单位内部,成果完成人优先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权利,由法人单位内部其他人出面申报,应在成果完成人宣布放弃申报或同意他人申报之后方能进行,至少在一定时限是如此。

此外,修订草案似乎是在强调法人单位和该单位的其他人对成果转化利益也有份,这虽有一定合理性,但如果职务成果完成人以其他法人单位的名义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则应对执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所得利益,区分原单位的职务产出和兼职产出,如果是后者,原单位就不应享有权利。为了提高成果转化积极性,对完成人限制应尽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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