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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松籽仁检验规程(二)

发布时间:2019-08-13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347

4抽样和制样

4.1检验批

以不超过1 000箱(或25公吨)为一检验批。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4.2 抽样数量

50件以下抽取5件;

51~1 000件,按式(1)计算抽样件数:

式中:N—全批件数;

a—抽样件数。

注:a值取整数,小数部分向前进位为整数。

4.3 抽样条件

4.3.1 抽样工作应在清洁、干燥、光线良好的室内进行,防止外来尘埃等杂质混入。

4.3.2 抽样用具

a)取样铲;

b)盛样器:筒或袋,可密封;

c)分样布或适用的铺垫物;

d)分样板;

e)薄线手套。

4.4 抽样步骤

4.4.1 抽样前,应根据报验单、合同等单证,核对商品的品名、生产单位、标记、批次、数量,检查货垛环境条件,无误后再抽取样箱。

4.4.2 在堆垛四周上、中、下各部位,按规定比例随机抽取样箱。

4.4.3 将样箱全部移置到室内,按抽取样箱的50%开箱倒桶检验,并从每桶中取出等量、具代表性样品,同时,观察评定货物的外观、气味是否正常。如发现品质异常,应酌情增加倒桶数量,并做好抽样记录。

4.4.4 从每桶取出的样品一般不少于200 g,取样完毕后,将所取样品全部倒在混样布上,用四分法缩分至所需数量约2000g,装入盛样袋内,取样标签上注明品名、标记、批次、等级、数(重)量、抽样日期、地点、输往国别及抽样人姓名等。

4.5 试样制备

4.5.1 样品应放置室温后再进行分样。

4.5.2 四分法:将平均样品在清洁、干燥、光滑的分样台上,用分样板从样品堆边缘撮向中心反复混合4~5次,将样品轻压铺成厚度均匀的正方形薄层。再划交叉对角线分成四个对顶三角形,舍去两个对顶三角形范围内的样品,留作备查样品。将其余两个对顶三角形合并,继续照此缩分至检验各项目所需数量为止。

5 检验

5.1 检验流程图(见图1)。

文章来源:《食品化妆品检验卷食品检验规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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