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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一般要求

发布时间:2014-09-12 00:00 作者:中国标准物质网 阅读量:892

食品添加剂作为现代食品工业中必须使用的物质,对食品的各个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滥用、违规使用添加剂也逐渐成为人们谈论的焦点话题。在我国,安全性一向是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首要条件,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有以下几方面。

(1)食品添加剂本身应是经过充分毒理学评价,证明在使用范围内长期摄入对人体无害。

(2)对已使用和将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有足够的毒性试验和卫生评价资料,并经常根据新的毒性试验报道和使用情况重新做出评价。

(3)食品添加剂达到一定工艺效果后,若能在后期加工、烹调过程中消失或破坏,避免摄入人体,则更安全。

(4)食品添加剂在进入人体后,不能在人体内分解或与食品作用形成有害人体的物质。最好能参加人体的正常物质代谢,或能被正常解毒后全部排出体外,或因不被消化道吸收而全部排出体外。

(5)食品添加剂要有助于食品生产、加工、贮藏等过程,具有保持食品营养、防腐、增强感官性质、提高产品质量等作用,不应影响食品的质量和风味。

(6)食品添加剂应具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及安全卫生标准,加人食品后便于分析检测。严禁添加未经许可的食品添加剂,有害杂质不得检出或不能超过允许限量。

(7)两种或两种以上添加剂同时使用时,不具有毒性的协同作用。

(8)价格低廉,来源充足,使用方便,易运输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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